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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法规
12月31日起严禁生产和销售无QS标志茶叶、糖果等13类食品
发布日期:2006-11-08 00:00:00    浏览次数:2332    [ | | ]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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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31日起严禁生产和销售无QS标志茶叶、糖果等13类食品

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,自今年12月31日起,将对茶叶、糖果制品、葡萄酒及果酒、啤酒、黄酒>酱腌菜、蜜饯、炒货食品、蛋制品、可可制品、焙炒咖啡、水产加工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开始无证查处,无QS标志的企业将严禁生产和销售。

    另外,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今年9月1日起,对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、豆制品蜂产品、果冻、挂面、鸡精调味料和酱类等7类食品开始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,启动“QS”认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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